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高蕾 姜琳 彭韵佳)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客观上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6月17日,国新办举行困难群众帮扶有关工作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围绕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相关工作展开介绍。
为帮助因疫遇困群众渡过生活难关,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在此次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对相关部署安排进行了介绍。
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通知要求,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聚焦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通知明确,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聚焦物价变动,通知强调,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唐承沛介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影响员工稳定就业。针对这一问题,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吹风会上介绍,该项政策预计缓缴资金规模约1500亿元。缓缴措施免申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
该项政策出台充分考虑了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据陈金甫介绍,2021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收入2.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元,全国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可支付的月数都在6个月以上。因此,当前医保基金能够做到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