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视 | 通山:检察长“带案下乡” 把公开听证“搬”到案发地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徐涵  特约通讯员 阚丽莎 吴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6月15日,县人民检察院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大畈镇和平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映雪主持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相关部门代表、案发地群众100余人及案件当事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李映雪向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基本案情,阐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政策适用、拟处理结果等进行讨论,经现场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袁某某作出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随后,李映雪围绕“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非法捕捞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以及禁捕范围、时间和相关禁止行为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警示,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捕捞行为,积极投入到保护生态的宣传和监督队伍中来,共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屏障。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共同见证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和平村湖边增殖放流鲫鱼、草鱼鱼苗3万余尾。

此次活动,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现场增殖放流”的方式办理此类案件,既震慑了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促使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效果,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