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通山警方通过治安巡查、蹲点布控,连续侦破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有效保护了长江支流富水河流域的环境生态。
据该县警方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5月1日国际劳动节,是人们放假休闲的日子,也是违法犯罪分子心存侥幸实施非法捕捞的“好日子”。越是节假日,执法人员越不敢放松怠慢,当天晚上,由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人员组成的执法行动组,放弃假日休息时间,联合在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湖水域开展非法捕捞执法巡查,在大畈镇和平村、鹿眠塘村富水湖禁捕水域,现场先后查获刘某权、刘某农、谭某、袁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使用禁用网具分别非法捕捞水产品65kg、3.6kg、2kg、7.5kg,四名嫌疑人均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供认不讳。19日,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自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捕”行动以来,该县公安机关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引领下,立足公安机关职责职能,强化显性用警措施,加大巡查执法频次,持续开展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百警进万家”、“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活动,积极会同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深入富水湖库区开展禁渔宣传,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据统计,今年来,该县警方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非法捕捞渔获300余kg、各类网具15副。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常态化严厉打击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和“毒电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胡爽 通讯员 柯国强 责任编辑 骆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