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体育类:篮球、游泳、田径;
(2)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
招生人数:共计25人,以上项目均男女不限。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符合我市2022年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2、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县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艺术比赛,体育获得单项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艺术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报名测试项目必须与获奖证书内容一致,每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参加不超过2所学校的专业考试。
3、篮球项目净身高要求:男篮175cm以上(含175cm)、女篮165cm以上(含165cm)。
4、美术项目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等。
5、舞蹈项目要求四肢纤长,身材匀称(无身高要求、街舞除外)。
注:体育艺术生须身体健康,发育正常。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2、凡报考通山县文星学校特长生的考生准备以下报名材料(1,2,3)及200元/人测试费(含保险费)于5月31号前一并上交至王瑶老师(文星学校大门口一楼招生办,手机号:15811352064)初步审核,报名材料如下:
1.在咸宁市教育局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咸宁市2022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盖好所在毕业学校公章,并附上三张2寸彩色登记照(背面用铅笔写好名字)。每个学生限报一项测试项目。
2.特长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二份,家长、学生签字。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
各初中学校特长生申报人于6月22日到文星学校一楼招生办领取特长生测试准考证。
报名表及培养协议获取方式:前往文星学校招生办处领取纸质版,或联系王瑶老师获取电子版。
负责人联系方式:王瑶 15811352064
(联系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测试项目
1、田径:
(1)100米(25分)
(2)二级蛙跳(25分)
(3)原地推铅球(30分)
(4)800米(20分)
注:自行携带适宜测试的运动服、运动鞋、钉鞋等装备。
满分100分
2、游泳:25米
注:泳姿任意、装备自带。满分100分
3、篮球:
(1)助跑摸高(20分)
(2)1分钟投篮(20分)
(3)半场左右手运球上篮(20分)
(4)实战比赛(40分)
满分100分
4、美术:素描
注:时间180分钟,考场只提供画板、画架、8K素描纸,自备铅笔、橡皮、透明胶布等。
满分100分
5、舞蹈:
(1)舞蹈基本功(40分)
(2)成品舞展示 (40分)
(3)舞蹈模仿(20分)
注:成品舞作品时长2-3分钟,准备舞蹈音乐(U盘),该U盘内只准有一首考试音乐;需穿着舞蹈表演服装,带妆、不带妆均可。
满分100分
6、音乐:
(1)器乐演奏(70分)
(2)音乐素质测试(30分)
注:器乐自选曲目一首,限时5分钟内,除钢琴、古筝外,其他乐器自备。
满分100分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
2022年6月23日上午8:30——测试结束。
所有考生戴口罩,携带报名表、特长生测试准考证于6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游泳考生14:00前到达考点)。配合文星学校门卫安排,检测体温正常后进校门(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体温异常考生将由校医进行重新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校。
田径、篮球、美术、音乐、舞蹈:2022年6月23日上午8:00到达文星学校,8:30开始测试 ;
游泳:下午14:00到达文星学校,14:30开始测试。
2、测试地点:
(1)田径:文星田径运动场
(2)游泳:文星游泳馆
(3)篮球:文星篮球场
(4)美术:文星艺术楼五楼美术室
(5)音乐:文星艺术楼六楼音乐室
(6)舞蹈:文星艺术楼六楼舞蹈室
考点办公室:文星学校艺术楼五楼
(负责人:王瑶老师15811352064)
注:①、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不予补测;
②、测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特长生录取原则
(一)最低分数控制线
1.我校录取普通特长生的文化分数不得低于校线75%;
2.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个人单项前2名、集体项目前3名、艺术一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不得低于校线的70%;
3.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个人单项前4名、集体项目前8名、艺术二等奖以上奖励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不得低于校线的60%。
(二)录取原则
1、测试通过的学生必须在提前批特长生志愿报文星学校,如未填报不得享受特长生招生相关政策优惠。
2、录取政策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
七、特长生录取名单公示
6.27日前招生学校上报合格特长生名单.
6.28日前市教育局公示取得录取资格的特长生名单.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