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南伟等三名同志申请办理特殊工种 初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初审,焦南伟等三名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条件,拟上报市局复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5月17日—5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件:参保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申报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