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增“846+6895”!
5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6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9例;本土病例846例:
上海727例,北京36例,吉林31例,广东23例,黑龙江8例,四川6例,山东5例,浙江2例,江西2例,新疆2例,内蒙古1例,辽宁1例,福建1例,河南1例。
含56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529例,吉林27例,广东7例,北京2例,四川1例)。
新增死亡病例32例,均为本土病例,均在上海;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57例,其中境外输入62例,本土6895例:
上海6606例,辽宁95例,新疆37例,江西35例,山东34例,黑龙江20例,吉林16例,江苏16例,浙江16例,北京5例,河北4例,河南4例,广东2例,广西2例,湖南1例,四川1例,云南1例。
“老人未死亡被拉走”?上海当地回应!
5月1日下午,网传上海一福利院在转运“死亡”老人时,发现老人仍有生命体征。2日凌晨,东方网·纵相新闻从事发的新长征福利院及普陀区民政局了解到,确有此事。目前老人已转运至医院救治,生命体征趋稳。
图源:齐鲁晚报视频截图
针对这起事件,普陀区民政局向记者表示,已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新长征福利院,在查清事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东方网报道截图
外卖骑手,阳性还接单!
5月1日,上海杨浦警方查获一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无电子通行证的外卖骑手,该骑手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上午8时30分许,杨浦公安分局民警在街面巡查时,查获一外卖骑手张某(男,21 岁)无电子通行证。
经现场抗原检测,呈阳性,民警立即通知防疫部门到场处置。
经查,张某昨日已接到疾控部门通知,告知其核酸检测异常,并被要求就地隔离、等待转运,但其依然离开宝山区的居住地骑电瓶车外出,一路抵达杨浦。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由有关部门发放的电子通行证是配送寄递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和通行凭证,警方告诫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上海市公安局2022年5月1日
一学校52名师生感染!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5月1日通报,4月30日15时—5月1日15时,北京新增55例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北京市朝阳区今天通报的感染者中,有4例为老师,系北京市汇文中学垂杨柳分校首例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还有3例在校学生,为此前该校确诊学生的密接。结合此前通报,该校已有52例师生被感染。
上海3名干部,被处理!
5月1日,廉洁上海微信公号发布消息,上海宝山区3名干部因发放保供物资失职失责被处理。全文如下:
宝山区3名干部因发放保供物资失职失责被处理
宝山区张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施永根、张庙街道泗塘二村振兴居委会书记周东红、主任倪传悦在负责发放政府保供物资和兄弟省捐赠的食品礼包过程中,组织不力、作风拖沓,对部分物资未及时发放导致腐烂浪费问题负有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施永根、周东红、倪传悦3人均被免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长春!长春!全域低风险!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长春市疫情处置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15时起,将绿园区青年街道宇航社区133厂宿舍、绿园区林园街道3535小区、绿园区青年街道宇航社区日鑫小区B区3个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后,长春市全域均为低风险区。
进口产品检出阳性,紧急暂停!
4月30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多则公告,以下进口产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海关总署对俄罗斯12艘渔船和韩国6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由俄罗斯渔船捕捞、经韩国储存的2批次冻太平洋鲱鱼、5批次冻狭鳕鱼和直接进口自俄罗斯渔船的1批次冻真鳕鱼计1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上述货物涉及的俄罗斯8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CH-35H、СН-14Q、CH-85M、CH-90P、СН-15H、СН-14H、СН-18Q、CH-48P)和韩国2家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KP-047、KP-693)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5月6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025)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27日,暂停接受俄罗斯2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СН-40Q、СН-76P)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至5月13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695)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至6月3日,暂停接受俄罗斯1艘渔船(注册编号为CH-322)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29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015)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7月24日,暂停接受俄罗斯1艘渔船(注册编号为CH-62Q)的产品进口申报8周至7月3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172)的产品进口申报8周至9月26日。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7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2批次冻鱿鱼的3个外包装样本,2批次冻带鱼的6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鱿鱼、冻红笛鲷的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鮸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海鳗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CR 059-16、CR 179-17、CR 122-12、CR 426-16、CR 533-1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5月6日,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CR 760-16)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27日,暂停接受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CR 687-11)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30日。
海关总署对越南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巴沙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继续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HUNGCA 2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注册编号为DL 801)的产品(系最近1次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前申报)进口申报1周至5月11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