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察:建立机制强协作 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

云上通山报道:(特约通讯员  阚丽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有效衔接配合,共筑食品领域“舌尖上”的安全屏障, 4月7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骄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先才出席会签仪式并讲话。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阮荣朝主持会签仪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发现同一类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较多,且屡禁不止,致使社会利益受到持续侵害。为协同应对食品安全普遍性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共同提升县域食品安全水平。

《方案》就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信息与公益诉讼工作互通、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和通报、食品药品领域技术支撑、食品药品领域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宣传、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达成了共识,形成了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证据采证、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先才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背景以及县检察院近几年开展情况和成效。并表示,此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通山县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有益探索;将有效促使双方共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问题以及实践中发生的相关问题,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双方共赢奠定良好基础。希望双方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举措,严抓落实,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骄阳非常感谢检察院一直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表示,此次食品安全协作机制会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食品安全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举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热忱欢迎、虚心接受县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并将结合会签内容,加强沟通协作,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热点及突出问题,增强公共利益保护合力,共同推进通山食品安全工作进入新台阶。

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协作机制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检+行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实现“1+1>2” 的工作格局,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为通山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