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第三十五期】通山县司法局嘉宾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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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

以案说法,举案普法。权威解读,服务民生。大家好,欢迎收听FM99.3通山之声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我是本期节目主持人克胜。我们的节目直播时间为周四下午的五点至五点半。欢迎大家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电话2390993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同时也可以下载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在线同步收看。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要与大家说法的是通山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嘉宾: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


嘉宾: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大家好,听众朋友好。


主持人:克胜

我们再次欢迎两位嘉宾的到来,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这是一部带有温度的法律,对经济困难或者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来说法律援助是国家给他们撑起的一把法律“保护伞”。那首先请司法局盛局长来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法律援助法》。


嘉宾: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

好的。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


主持人:克胜

听盛局长介绍,我们感觉法律援助是贫弱者的“诺亚方舟”,是法律界的“希望工程”,法律援助工作在我国已开展40多年,那么现在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和之前的有什么差别呢?


嘉宾: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1996年5月通过的《律师法》第42条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早期的最主要法律渊源在总结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3年7月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9月1号开始施行。经过十余年的司法实践,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法》条件已经成熟。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的制定,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更多力量有更多渠道和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更有积极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法》就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便捷化措施等予以了相应的规定。


主持人:克胜

好的,谢谢盛局长的讲解,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遇到什么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并且获得法律援助呢?


嘉宾: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

《法律援助法》对援助对象的范围、援助的事项、援助的形式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简单地说,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面向经济困难的人,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或者是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如低保户、五保户或残疾人,当事人没有代理人、辩护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还有一类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些对象,比如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残疾人、聋哑人、盲人、精神病人这些弱势群体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第三类是现在有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因为他们的法律事项比较特殊,比如说我们现在要提倡见义勇为 ,还有匡扶社会正义,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当事人也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当然了,除了前面说的这些,2018年5月,咸宁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行了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制度,所以刑事案件中,除了前面说的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法律援助法》整体原则就是应援尽援,只要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资源能够支持我们都要提供法律援助。


主持人:克胜

我们刚才了解到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群众,此外还包括法律规定的弱势群体、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以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法律援助,又该如何去寻求法律帮助呢?有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作出解读。


嘉宾: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好的,首先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或者拨打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15-2064011,也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当面咨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申请被审核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填写《法律援助申请及审查表》提供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由代理申请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 、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可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主持人:克胜

听了张主任的解说,我们知道了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所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流程也是非常简单的,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援助的。请张主任来介绍一下法律援助的方式有哪些吗?


嘉宾: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法律援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这些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主持人:克胜

刚才张主任的解说,我们了解了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法律援助的事项、法律援助的形式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那张主任能不能给我们简单举几个事例呢?


嘉宾: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好的。举个例子就目前建筑市场而言,如承包方将部分工程发包给甲,甲方雇请乙方承包该项目的装修工作,完工后甲方未支付工资,乙方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乙的申请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甲乙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义务,这样双方当事人在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就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到其实农民工朋友不仅有权获得国家提供的法律援助,同时也是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制度重点保障、重点关注的对象,尤其进城务工人员遭遇欠薪而申请法律援助的,还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主持人:克胜

我们都知道农民工“讨薪难”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政府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请问张主任您还有什么事例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呢?


嘉宾: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鹏程

农民工讨薪案例只是受理的诸多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一种,常见的还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等,有需要的、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会做到应援尽援。

除此外,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司法鉴定符合申请法律援助可免收公证费和鉴定费,比如之前陈某因意外受伤需要对身体损伤进行鉴定,但因家庭困难,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由我们县向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出函联系免除了司法鉴定服务,还有一些申请人,其家里人因病或因意外去世。但是他们生前存银行的存款,许多申请人不知道取款密码,之后需要办理公证,但是这些申请人是属于低保户等家庭困难的人,他们可以直接向县公证处告知,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由我们县公证处为他们免费办理公证业务、免除公证费用。


主持人:克胜

谢谢张主任的解读与分享,可以看出我们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医司法鉴定所践行了“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节目的尾声,请问下盛局长您还有什么想跟听众朋友们说的呢?


嘉宾: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

应该说我们国家法律援助制度正在不断优化,法律援助制度、机构设置和职能更明确,服务力量更强大,服务形式更丰富,受援范围更广泛,服务程序设施更便捷,保障措施更到位,在质量监管方面更全面。希望通过这次的《法治热线》,可以加深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与了解,让群众懂得有法律需求、解决矛盾纠纷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都可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合法维权。


主持人:克胜

好的,感谢盛局长和张主任带来的解读。听众朋友们,今天的节目到此就要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广大听众朋友们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朋友们 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编辑:徐微    编审:阮班新 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