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长春市召开第35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
保证确诊和无症状参保患者个人“零负担”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庆丰介绍,保证患者个人“零负担”,主要从两个维度加以确保和落实:从定点医疗机构保障角度看: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救治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控制限制,为缓解定点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可申请预付不超过3个月的预付金,保证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二是配合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决策,为临时增设的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开辟医保准入绿色通道,将其临时性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确保全程保障患者救治。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托管的方舱医院,其结算主体为其依托的医疗机构,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按照依托的医疗机构执行。
从新冠患者保障角度看:一是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未参保患者(不包括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的未参保人员)全部医疗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二是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住院或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按照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三是对因网络或系统等原因无法即时结算的,在后期及时予以补报。四是对于省内异地救治患者免备案手续,对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信息进行登记,医疗费用由救治医疗机构先行全额垫付。
“非必要、不窗口” 长春市医保局推出“五个办”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庆丰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要、不窗口”原则,采取网上办理、延长有效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容缺办理等方式,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推出“五个办”。
一是常规事项“不见面办”。单位办理职工参保变更和缴费业务,城乡居民、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业务,均可通过相关平台实现在线办理。
二是紧急事项“及时办”。对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门诊、急诊、普通住院医保登记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保证群众及时就医。
三是特殊事项“便民办”。疫情防控期间,因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停止办公影响业务受理的,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电话“12393”由后台处理。
四是急需事项“容缺办”。对于参保单位急需办理窗口业务的,以及异地生育等,可拨打“12393”实行容缺备案办理。
五是审核事项“延期办”。近日我们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审核、异地报销等部分医保审核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延长调整,以保障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