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
防疫措施千万条
佩戴口罩第一条!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控措施。当前,国内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并出现人传人、物传人叠加的特征,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倡议广大市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

针对一些在重点场所从事特殊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和职业人群,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岗位对象,务必做到“应戴尽戴”:
1.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
(1)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人员。
(2)接触进口邮件快递从业人员。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包括:
(1)一般接触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等)门诊和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
(2)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
(3)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医护人员等。
(4)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学检查检验工作人员。
3.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
司乘人员、安检人员、售货员、售票员、警察、厨师、美容美发师、理疗师、按摩师、酒店和餐馆从业人员、快递员、货物配送员、门卫、保安、保洁等。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等。

市民群众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需佩戴口罩,要求做到“凡进必戴”: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宾馆、酒店、会场、展馆、车站等室内人员密集的场所。
2.乘坐微公交、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出租车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4.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5.在医院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时。
6.在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保护公众健康
有效防控疫情
在此发出倡议
“全民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