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源头销售、社区治理等“八大主题”开展治理。
1、物流、配送、快递、外卖行业人员需要交通守法信用良好、车辆合标合规、配齐安全头盔。相关部门主动对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单位,实行上牌预约登记、上门集中办理。交管部门定期通报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情况,并抄告所属企业,落实“叠加”管理”。
2、严禁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生产、销售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此类问题严格依法处罚。提示市民不购买、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倡导购买电动自行车配送头盔活动。
3、组织街道、社区群干、网格员等力量,开展社区、小区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源头清理整治行动,实现“四不出门”(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不出门、带篷打伞电动自行车不出门、不戴安全头盔不出门、违法载人不出门)。
4、定期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文明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 源头治理创平安”活动,组织以交警为主、多警种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湾、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对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等问题的交通标志标牌、道路基础设施、绿化设施及杆件,进行排查,逐一落实整改。
5、做好残疾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研究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工作。
6、打造慢行交通示范路,每年改造完成非机动车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持续深化“精致交通”建设,科学施划停止线、导向车道、前置待行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舒适、顺畅。
7、稳步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逐步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服务站。拓展一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在我市现有88个点位的基础上,再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深化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组织“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重点在新城区办牌需求量大的街区设点,开展流动登记上牌服务。推行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实现溯源核查及非现场取证管理。
8、“四类重点区域”及100个重点路口,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十必查”,始终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