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每年的“3·15”,都被人们视为消费维权的“黄金时机”:消费者期待着悬而未决的纠纷,能在今天得到解决;厂家惶恐于各大媒体的曝光台,期盼别拿自己开刀,公关部门则是四处“灭火”;关于哪家企业将现身央视“3·15”晚会的猜测,更成为近段时间的热门话题。
但从当下来看,“共促消费公平”仍然有待发力。“3·15”“狂欢”的背后,依旧是消费者维权势弱的现实。那么,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3·15”?《焦糖评论|热点里的价值观》评论员、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副研究员李海新认为:
年年“3·15”,今又“3·15”。作为既是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者的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3·15”?我的看法是,不要“3·15”,要“真心、公心、放心”的“365”。
“真心”是针对生产者、经营者来讲的。每一个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以真心来对待消费者和顾客。要心怀敬畏之心,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明白自己也是消费者,靠欺诈、靠假冒伪劣产品取得的非法利益,只是暂时的,而做人、经商办企业是长远的。探究世界上著名的企业家和知名企业的成功之道,在于“诚信”二字,在于真心对待消费者和顾客。
“公心”是针对政府执法部门而言的。政府执法部门服务于生产者和消费者,既要为生产者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又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就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以公心来对待人民群众,既要公正执法,又要讲求效率。既要加大监管力度,又要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建构长效机制,使不法经营者和生产者无漏洞可钻,无潜规则可用,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地。增强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
“放心”是对于消费者而说的。作为一个消费者怎样才能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关键在于每个消费者要持有维权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具有法治思维,要懂法,要守法,还要敢于和善于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不能“私了”,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这样则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不法分子会更加猖狂,更加肆无忌惮。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真心、公心、放心”的“365”。
来源:湖北之声《焦点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