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通山县杨芳林乡辅警吉宏明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身边的榜样㊽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方声宝)2月9日,通山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授予吉宏明“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并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吉宏明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的大爱精神。

2021年12月16日7时,正是学生上学高峰期,杨芳村辅警吉宏明提前来到通山县杨芳林乡杨芳小学大门口执行护学任务。此时,杨芳小学门口人来人往、三五成群的学生聚在一起吃早餐。突然,一青年男子手持一把长约70厘米的砍刀大步往学校门口走来,边走边挥舞砍刀喊叫“我是特种兵,我要维护学校安全!”……在场学生吓得纷纷后退。

吉宏明定睛一看,这个状若疯狂的青年男子是杨芳林乡株林村张某某。如果张某某持刀冲入人群,将学生臆想成“敌人”进行攻击,后果不堪设想。在这紧急关头,吉宏明来不及向杨芳林派出所报告,立即叫上杨芳小学保安吉芳义拿起防护装备快步上前处置,同时指挥门口学生撤向校内,并大声警告:“站住!放下手中的砍刀,抱头蹲下,不要再向前靠近了!”吉宏明连续警告三遍,但张某某不听劝阻仍在大步向学生逼近。在这危急时刻,吉宏明不顾个人安危,快速用防爆叉插向张某某的腰部,接着顺势将他叉在地上,吉芳义随即拿着防爆盾牌压住张某某持刀的手臂夺下砍刀,避免了可能伤害学生恶性案件的发生。

后经调查,2021年12月15日晚,张某某精神病突然加重,自称要修炼功力,一人悄悄带家中炊具、被褥等生活用品到山上露营,其监护人发现张某某失踪后报警,杨芳林派出所民警当即和张某某监护人等多处搜寻至深夜未果。张某某病发持刀,随时可能造成其本人和群众生命财产危险。次日早晨,正当民警和乡村干部准备组织人员再次进山搜寻时,吉宏明等人将张某某安全扭送到了杨芳林派出所。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