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杨明)“你们真是不忘初心为维权,牢记使命护民安。”10月28日,市民方先生专门打电话到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致谢。
原来,方先生在6月份请某装饰公司装修新房。8月份装修完毕后,方先生依惯例空置释放甲醛。10月15日,方先生发现集成板出现了开裂脱层现象,于是马上联系装饰公司。装饰公司负责人查看后认为装饰没有问题,不予修复和处理。最终,着急的方先生只能向通山县“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中心求助。
10月16日,该局消保股接诉后,将投诉件转给所在辖区的西城市场监管所。
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按规定查看了被投诉装饰公司的营业资质和使用产品进货台账等,访问装修专业人员,了解基本情况。
经调查:“集成板开裂脱层”系安装工人没有按照安装步骤操作造成,责任应该由装饰公司承担。在事实面前,装饰公司负责人承认责任。
责任认定后,西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先让双方自己商议解决,但装饰公司只愿意重新修补了事,对造成的损失及后续质量的保证不愿意承担。方先生见协商不成又找到了西城市场监管所。
了解情况后,该局工作人员向该装饰公司明确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宣讲,该装饰公司与投诉人方先生达成调解协议:1、立即修复好方先生新房开裂脱层的集成板;2、保质期四年;3、赔偿方先生损失8400元。
( 编辑:谭茜 编审:王华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