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军平、姚承毅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4月10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军平姚承毅同志的辞职请求和《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军平姚承毅两位同志辞去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