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阮姝报道:2日,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人大和县直相关单位,印发了《通山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布。
据悉,《通山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是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的相关文件和法规精神,结合该县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制定的。该《组织办法》对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时间地点、组织工作、宣誓程序、仪式的主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组织办法》经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从即日起在全县全面实施。